从去年9月开始,嫌疑人高某、薛某“当”起了记者。
在骗局中,高某自称是中国廉政研究内参编辑部主任,薛某自称是中国综合新闻快报记者。二人谎称可以以中国廉政研究内参的名义给当地政府发“督办函”,需要核实访民的诉求、督促解决,或者对上访事由进行网上揭秘,以此对访民收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“采访费”。为了让骗局更逼真,他们还特意在国家信访局附近租了一间房屋,作为中国廉政研究内参编辑部的办公地址,也是与访民见面的地方。
作案时,高某、薛某并不主动联系访民,而是通过在信访局附近供应《信访条例》的闲散职员申某、陈某等“粘活”。这类人长期在信访局周围活动,与访民接触频繁,他们在兜售有关册子的同时,谎称上访不可以解决问题,鼓吹要找熟人、找记者公开揭秘才能起到成效。访民上钩后,申某等人便介绍出高某、薛某。
被害人吕先生说,薛某听完我们的事情后,说“小事一桩”,可以进行采访报道,但编辑部要收8000元“采访费”。吕先生感觉可以同意,便把上访材料和钱交给了薛某。过了几天,薛某告诉吕先生文章已经发到了某网站,吕先生上网一看果然有自己反映的状况。然而没过多长时间,该网站就关闭了。
高某交代,除去将有关材料发到自己创建的网站上,假如被害人需要,他们还会依据访民提供的材料写出“督办函”,发到地方政府。
据调查,中国廉政研究内参并不是国家新闻出版总局批准的合法刊物,其所寄材料性质也并不是“公函”;有关网站都是嫌疑人自己注册的,与国家权力机关无关,没办法解决访民诉求。
嫌疑人李某过去是一家报社的记者,后由来故被撤销了记者证,但他仍以记者的身份自诩,并找到闲散职员侯某作为搭档,专门探寻身边违法违纪的现象。
去年9月的一天,李某和侯某走到一处政府机关门口时,发现路边停着两辆牌照相同的汽车,并且一辆车身上印有公务车的标识。李某感觉这非常可能是公务车套牌,于是拍下照片。李某还发现公务车里面放着两条高端烟,于是也拍了照。
李某把“采访状况”写成材料,以记者的身份寄给该政府机关,称要作为负面典型报道或者直接上报有关部门。过了不久,李某就接到该机关常先生的电话,说要面议此事。见面后,李某单刀直入说不想这件事揭秘,就要拿好处费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常先生最后给了李某22000元。
这并非二人惟一的一次敲诈,侯某供述称,2012年他因一块交通事故被交警扣押了驾照,但交警在处置过程中存在着肯定的不当行为,侯某把执法记录用手机拍了下来交给李某。侯某说,几天后,当时处置事故的交警便主动找他道了歉,并给了他500元钱。侯某觉得,这也是李某的“记者”身份发挥了用途。
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指出,假记者泛滥,紧急破坏了大众媒体的公信力。对于该类犯罪,第一要毫不手软地针对个案进行打击,此外,更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。
“假记者非常懂社会形势和被害人心理,了解什么人被诈骗容易上钩,什么人被敲诈不敢报案。只须抓住了被害人的"小辫子",就能任意摆布。”检察官说,无论是让人骗的访民,还是被敲诈的公职职员,都要剪掉这个“小辫子”。
针对上访职员,有关部门要普及合法上访的渠道、步骤及有关规范,公开容易见到诈骗方法,对访民进行警示教育;另外,还要加大对上访的管理力度,对上访事件进度、结果准时反馈,让访民充分信赖。当合法渠道被同意,所谓揭秘、发函的骗术自然就没了存活空间。
公职职员要剪掉“小辫子”,不可以靠打击报复,也不可以息事宁人,要在工作中依法行政,按规办事,只有我们的身正,才可以打击假记者的歪风。